乐若鱼  推荐博客
精神坚挺 人生才有高度
我的信息
最新评论
留言箱

匿名

 
我的相册
日历
我的日志
 强制提高不了道德水平 
时间: 2008.07.03 11:38:00 晴

人们经常感叹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,这不,我们有的政府部门也急了,他们一急就要出台规定,强制我们道德一些。

据报道,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,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,有可能会被“拒绝乘坐”,并收到50元罚单。这是《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(草案)》的一项规定,2日,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,接受了审议。

拟出这条规定的人,出发点是好的,劝善之心也是急迫的。有人不让座,那是不文明行为,对当政者来说,会影响城市形象,地方长官面子上也不好看。怎么能快速地提升道德水平,提高文明形象呢?那就是行政强制!这是我们很多为政者的惯性思维和一贯做法。但是,对拒绝让座者罚款,容易操作吗?又能起到作用吗?

对此我一点都不乐观。可以设想,乘客不让座,按规定,驾驶员和售票员先是劝说,如果还不让,就可以拒绝其乘坐公交车,也就是把乘客撵下车。甚至,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。让座本来应该是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,这样一强制,首先会在驾驶员、售票员和乘客之间造成紧张局面,搞不好还会发生口角冲突,耽误大家的乘车时间。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形,那形象也肯定好看不了,更和文明相去甚远。即便是真让了,让者和被让者恐怕都有点尴尬和难堪,远没想像的那么美好。

再说,赋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罚款的权限有必要吗?即使它有这个权限,又如何执行罚款呢?难道要把拒绝让座的乘客逮到公共交通主管部门,然后再罚钱?如果还要这样,那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“巡警”组织了。

所以,这个规定看似很美好,其实真要实行起来,不但没有丝毫的可操作性,还会酿成更多的矛盾,造成更多的冲突,导致更多的不文明行为。更可怕的是,它又强化了政府部门的权力,甚至赋予了它本不该有的权力。有这种不该有的权力,对公众来说,只能意味着更多的侵犯和剥夺。

文明行为靠的是觉悟和自愿,它肯定是发自内心,而不是靠逼迫、强制或吓唬。文明和道德需要提倡,却绝不需要权力强制。强制即便能起到一时之效,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思想和灵魂。

公权力的行使有它自己的度,而不能滥用,否则会事与愿违,助长更多的恶和不文明。其实,滥用公权力本身就是不文明。

不让座就要罚款,拒绝乘坐,这是简单、粗暴行政的体现。即便出发点和目的是好的,也要使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。提升文明和道德,要靠文明和道德的手段,采取极端的手段来推行,只会适得其反。

作者 bbcjy  评论() |  人气() | 引用()  | 推荐 | 问题日志 | 收藏到网摘 | 返回首页